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日下午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报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报告指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需常抓不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开展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分赴7个省份,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发现两类现象必须引起重视:一是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二是,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参照科学依据,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和认定标准;加强宣传力度,将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针对从业者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并从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