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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七部门划食品安全投诉“责任田” 防推诿扯皮

2011/6/30 7:02: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29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该市进一步明确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食品安全在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

  食品安全问题是近期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了防止出现市民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西安针对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西安市明确,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农委、商务、公安、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大力配合做好分内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其中,食品安全委员会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餐饮有关问题的投诉与举报,质监局受理生产领域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工商局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投诉举报,商务局受理“黑心肉”等投诉举报问题,公安局受理“非法添加剂”等投诉举报,农业委员会受理问题农产品的投诉举报。

  该市并实行“首问负责制”,食品安全问题哪个部门先发现哪个部门先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报牵头单位协调处理。处理完毕后,由最初受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不得推诿。

  同时,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多种手段对牵头部门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有无推诿扯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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