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西省商务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启动为期半年的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在此次整治中,监管部门将全面推行酒类经营“黑名单”制度,宾馆、饭店、超市、酒吧等经营单位和其他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酒品,将被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在“山西酒管网”及新闻媒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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