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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连夜突击查处重庆老堂客火锅店

2011/7/28 11:39:07 来源:成都日报

  7月26日晚,有媒体报道重庆老堂客火锅店涉嫌回收顾客食用所剩的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针对这一情况,市食安委立即召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重庆老堂客火锅店的所有门店进行连夜突击检查。情况如下:

  一、重庆老堂客火锅店基本情况

  经查,重庆老堂客火锅店系设在成都的老堂客餐饮有限公司所属门店。该公司于2007年2月8日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火锅制售,公司注册地址为青羊区祠堂街8号,实际办公地为成华区新鸿路226号。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冉杰,男,36岁,重庆人。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有17家位于成都的重庆老堂客火锅连锁店,此前自行关停并转的有8家,在营业的有9家(在五城区和龙泉驿区)。为该公司生产火锅底料的为成都市冉氏老堂客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雅仕路118号,于2010年8月4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QS证),产品名称为调味料(半固态),有效期至2013年8月3日。

  二、重庆老堂客火锅店使用回收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的情况

  通过对重庆老堂客火锅店员工的询问和实地调查,该火锅店涉嫌非法加工销售的主要方式是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底料进行回收,在后厨进行过滤,将过滤后的油和水进行熬制,经冷却后以1∶1的比例加入该公司料厂生产的火锅油进行混合,用专用塑料袋进行分装、塑封后,销售给顾客食用。

  三、对重庆老堂客火锅店的初步查处情况

  截至27日下午,联合执法人员在9家营业的重庆老堂客火锅店内查获和封存了正在回收的油料滤网及油桶、已装袋成品油、散装废油、包装袋、塑封机等物品,依法传唤相关涉案人员,初步认定9家门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9家门店立即停业,并将根据其违法事实作出进一步处理。

  市食安办举一反三,已经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从27日起在全市开展火锅用油专项清理整治。

  市消费者协会已于27日凌晨1点召开我市11家主要火锅企业(95个店)和餐饮同业公会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对重庆老堂客火锅店回收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进行通报,要求各餐饮企业展开自查,并决定在企业内部进行依法自律的教育,强化法律责任意识。

  市食安办将对下一步的查处和整治情况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我们真诚希望市民和新闻媒体积极举报和监督,各监管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能,杜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有市民发现餐饮企业的违法行为,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举报电话:61882880。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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