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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违法,湘潭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2011/8/2 6:17:51 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湘潭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及食品监督检验检测不合格者,都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市民举报食品违法最高可获3万元奖金。日前,《湘潭市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湘潭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湘潭市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并取得合法证照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将被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食品监督检验检测不合格等,都可能被列入《湘潭市食品安全不良信用单位名单》。

  《湘潭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举报在湘潭市内的非法添加等8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属于奖励范围。对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举报,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举报,给予3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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