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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要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中单列注明

2011/8/4 14:15:52 来源:南国早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今年下发的通知,各地要在《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乳制品经营者需在8月1日前更换新证,审核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记者8月3日走访南宁市场发现,一些商家对新规并不知情。

    在桃源路一家便利店,墙上挂着《工商营业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其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签发日期为2011年2月,许可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没有将乳制品单列。但在店内,纯牛奶、冰激凌等含乳制品却仍在销售。店家解释说,不知道销售乳制品要单列审批,况且现在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还没有过期,所以没去更换新证。

    “没听说这项规定,我们都是守法经营多年的老店,真要办新证的话,我们马上会去的。”当天上午,在华西路一家副食品批发部,店方正在往货车上搬运大件的乳饮料,对于关于经营乳制品的这项新规表示不知情。店方出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显示,该证为今年3月28日以前所办,经营范围没有明确是否包含乳制品。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大型商场、超市都已经更换了新证。在朝阳路一家超市,新更换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挂在了显著位置,经营范围中,乳制品被单列注明。一家超市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重新通过审核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并不困难,只要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整个办理流程还是相当方便的。

    南宁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已经通过电视媒体等形式向外发布了相关公告,并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时候,督促有需要的商家重新审批乳制品经营许可。工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商家办理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的变更。

    记者了解到,虽然8月1日的最后期限已过,但如果商家主动申请变更,目前工商部门仍然按照程序进行受理。需要换证的商家可向原发证工商所申请办理,新登记商家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申请。(记者魏碧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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