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散装食品也须有“身份证” 工商局9月底验收

2011/8/20 13:39:07 来源:楚网

    (记者杨枫 通讯员黄华 刘爱媛 实习生秦芳)记者昨悉,为规范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市工商局近日将全面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散装食品标签内容、格式,确保9 月底规范使用率达100%.此次全市散装食品标签规范推行行动,针对散装食品(地产食品)无标识、标签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监管难等特点开展的,经过多方征求食品经营户使用散装食品标签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将散装食品标签标题统一为“散装食品标签”,内容统一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食品添加剂、价格、生产经营者名称、产地等,落款处为“XXX 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食品经营者对进入本店的散装食品则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标签牌”。

    据了解,此次规范使用散装食品标签的实施对象为全市流通环节的商场、超市、各类食品经营者、连锁店、集贸市场及前店后厂、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等。

    9 月底前,全市工商部门将完成散装食品标签规范推广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其结果将予以通报。(荆州晚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