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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税”非新规 饭贴、交通补贴也在征税之列

2011/8/31 16:12:25 来源:食品产业网

    企业向员工发月饼也要征税,消息一经公布就成为民间热议的话题,很多员工直呼难以接受。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月饼税”早已有之,并非刚出台的新规。实际上,除了三种特殊津贴,饭贴、交通补贴、通讯津贴等一切由企业发给员工、与任职受雇有关的“福利”都在征税范围之内。

    小梅在某企业做了近十年的财务。在她的印象中,“月饼税”的规定一直都有,“记得去年规定发实物月饼不用征税,今年听说实物也要折现后纳入个人所得税了。”小梅说,理论上每笔由公司发给员工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需要缴税,并且会有税务部门前来查账。但尽管如此,她所在的企业至今还没有让员工缴过“月饼税”、“饭贴税”等,如去年中秋节发放的购物卡,就以工会的名义入账。

    东方网记者从上海财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无论是实物月饼还是各种形式的卡券,都需折现后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已执行很久了。具体来说,饭贴、交通补贴、通讯津贴等一切由企业发给员工、与任职受雇有关的“福利”都在征税范围之内。例外的只有三种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差旅费补贴。东方网记者孙晓菲8月29日报道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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