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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食品经营实行“一票通”可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2011/9/14 11:06:11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弄小清 通讯员 张高峰)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广西区工商局近日下发《关于推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广西范围内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市工商部门表示,一票通制度将有效解决食品经营进(销)货台账“记录难”、“坚持难”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一票通用于食品经营

  据了解,一票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经营需要,规范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全区范围内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市场、批发(配送)、二级批发和批零兼营等有批发业务的所有批发商均应使用“一票通”,向食品进货单位提供与食品零售单位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销货凭证。

  一票通内容详实

  票据内容主要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以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载明供货者对所售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履行情况及销售日期等内容。内容必须全面,不得有漏项。原则上“一票通”票据格式为两联,也可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采用多联方式。

  票据收集有讲究

  一是销(进)货凭证采用“一式多联、整本印刷”的方式,封面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货凭证(批发台账)”,凭证第一联由批发单位留存直接作为批发台账使用,第二联交零售单位作为进货台账使用;二是零售单位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进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进行台账管理。装订的封面统一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货凭证(进货台账)”;三是有条件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可开展电子化台账管理,但电子台账设置内容必须和书式的内容一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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