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市场动态 > 正文

大力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

2011/9/15 16:59:31 来源:三农在线

    自2008年以来,农业部将开展“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试点作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与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受到了广大农民及消费者的欢迎。目前,支持农超对接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超市加快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均衡供应超市农产品的能力。

  三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安全生产记录管理,依据农产品流通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贴标识,创建品牌,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是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超市一般应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鼓励超市和合作社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五是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利用产销旺季,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展会、网上促销活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签订长期购销合同。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超市开设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专卖区或专卖柜台,扩大社会影响。

  六是加强“农超对接”人才培训。定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掌握市场信息,熟悉超市营销策略。

  七是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服务系统实时发布供求信息,逐步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