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倩 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日前发出通知,更新了燕窝产品进口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对拟进口燕窝产品的企业全面实施收货人备案管理,对于未按照新要求进行收货人备案的企业,将不接受其进口燕窝产品检疫许可申请。
据悉,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燕窝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近期更新了燕窝产品进口检疫许可证申报程序。
据了解,拟进口燕窝产品的企业,必须取得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资格后,方可申请进口燕窝检疫许可证。企业需要向已进口或拟进口燕窝的主要口岸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局提供《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信息表》等17份材料,分、支局将对申请企业提供的加工、存放场地开展实地考核,并对该收货人近年来燕窝进口、销售、质量控制和追溯情况及记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再提交广东局进行备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