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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有农场可以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

2011/9/28 15:48:34 来源:搜狐网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杨迪) 今天,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致函本网,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留言板”中留言反映的农场土地承包费上涨、生猪发现瘦肉精如何上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在网络问政日趋常态化的时代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网络做好“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道新的课题。农业部积极与网友进行良性互动,以开放包容的胸襟,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暖民心,充分展现了开明、自信的姿态。网友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此获得了充分尊重。人民网期待更多的部委能积极主动回应网友关切,也期待广大网友继续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农业部回应全文:

  网友“沉痛的黑土地”:

  韩部长,您好!我是农垦的一名普通农工,我们的土地费年年在涨,2005年为125元,2006年为140元……2010年为320元。农场收费依据的是农场制定的1号文件。这是否与国家的惠农政策相违背呢?

  农业部回应:

  国有农场与农村有很大差别,税费改革后,农村农民承包土地基本实现了零负担,但按有关政策规定,国有农场可以向农业职工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农场农业职工是企业职工,执行企业职工养老等社保政策,在职时必须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除个人交费外,以农为主的农场,企业交费部分也需要在土地上分摊。而且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在增加,这是导致近年部分农场土地承包收费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国有农场是企业,农场作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中的一个层次,要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对承包职工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辖区居民进行日常生产、生活管理等,所需经费只能在土地上分摊。近年来,为了减轻农工负担,各地都把精减农场管理机构和人员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已取得积极成效。

  第三,国有农场要办社会、管社会。税费改革只解决了农场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负担,还有一些社政管理费用负担及建设资金没有解决,需要在土地上分摊。

  第四,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收取一定的资产经营费或使用费是合情合理的。但在目前情况下,大多数农场为减轻农工负担,都没有向农工收取。即使部分发展高效农业的农场收取了,也主要用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扶持困难职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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