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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不合格酒类商品进行查处 目前已下架封存

2011/11/8 17:17:2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州市工商局近日通报2011年第3季度流通环节酒类商品抽样检验情况,实物质量合格为93.33%,产品总体质量较好,大型生产企业出品的知名品牌都保持了较好的质量水平。
    今年三季度,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全市商场、超市和个体经营户所经营的白酒、葡萄酒、黄酒和啤酒进行了抽检,共计抽取样品12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12批次,实物质量合格为93.33%。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个别白酒、黄酒和葡萄酒的的特征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虽然不影响卫生安全,但说明产品质量与标准要求存在明显差异。如黄酒的β-苯乙醇,是稻米发酵的香味物质,直接影响到黄酒的风格。白酒的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是决定白酒品质的关键,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是对白酒香型和风格影响最大的一类物质,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过低时则酒的香味淡泊。葡萄酒的干浸出物指标,是反映葡萄汁含量高低,以及是否纯葡萄汁酿造的一个重要依据。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一些酒类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水平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的酒类制造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在酿造过程中不得添加人工合成的色素,主要为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日落黄等。但有些企业为了使生产出来的葡萄酒色泽鲜艳,在酿造过程中人工添加这些合成色素。抽查中发现,标称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金装华夏干红葡萄酒1992,规格型号为“750mL”、 批号或生产日期为“20110118”,添加了苋菜红。

    据悉,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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