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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牟利 肉羊发现“瘦肉精”案一审宣判

2011/11/24 8:45:51 来源:新浪网

    本报德州11月23日电 记者余东明王家梁 通讯员郑春笋 记者今天获悉,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肉羊发现“瘦肉精”事件中的苗吉先等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苗建平、李崇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共同出资购买数百只小尾寒羊,后数次去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通过他人购买“小料”(俗称“瘦肉精”)共计4袋。2011年3月初,3人开始在羊饲料里添加“小料”喂羊,当月底苗吉先、刘玉国将192只羊卖给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戴庄子村,后被河北青县畜牧局查获。而刘铁军得知消息后,也在第一时间将其喂过“小料”的94只羊卖到庆云县杨庄子村。

  另查明,该案事发后,苗建平又指使李崇杰等人将所剩“小料”埋于坟地销毁。

  法院宣判后,5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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