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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国标制订须有广泛公共讨论

2011/12/1 10:59:45 来源:网友

     先是乳品国标被批“全球最差”,然后是速冻面米制品国标被蹊跷降低,近期一系列有关食品国标的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食品安全防线之脆弱令人忧心。而一些食品的国家标准定得过低,则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有资料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二成接轨国际。

  面对各界质疑,相关部门也给予了一些回应。比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曾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通报。其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比如速冻面米制品国标在制订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的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民意。但这些回应和解释,却似乎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专家和公众的疑惑。

  比如对于乳品国标的制订,专家曾寿瀛称,他从2009年5月开始介入此事,“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而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竟莫名其妙地被推翻,生乳菌落50万个、蛋白质2.95克的标准被大大放宽。

  或许在一些食品国标的制订过程中,相关部门也走了诸如召开研讨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但走了程序,不代表就切实做到了公开透明,这些程序是如何设置的,是否公平合理?听取的是哪些人的意见,制订标准的具体过程如何?一些关键性指标是如何敲定的,有没有向专家、媒体和公众公开相关信息?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得到很好的回答。

  公开透明,走形式容易,要落到实处不容易。一些公开程序设置不合理,有意无意隐去一些关键信息,形式走得再漂亮,也只是花架子。而专家和公众对一些食品国标的质疑声不断,亦从侧面表明这些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并未将公开透明落到实处。

  食品国标的高低关涉多方利益,各方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很正常,但标准的制订决不能为少数利益集团把持而无视公众利益。而要让标准客观公正,就得将公开透明进行到底,让社会各界心中有数,让试图操纵标准制订、扩张私利者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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