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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蔬菜免税实施方案即将落地 菜价降幅或达4%

2011/12/23 10:29:01 来源:楚天都市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面对一头卖菜难、一头买菜贵的矛盾纠结现状,《意见》提出加强产销衔接,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我们注意到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指导意见,但还未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公告。”昨日,湖北省国税局人士对记者介绍,一旦接到正式公告,国税部门将立即着手调研具体执行方案。

    目前,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而农业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则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业产品按13%税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

    同时,从今年11月起,湖北国税局将增值税起征点,从原月销售额5000元和3000元,提高到2万元。据估算,大部分蔬菜个体工商户因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已经不用缴纳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占中端销售价格的比例大概有4%至4.5%”,一位品牌萝卜经销商谌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小型蔬菜流通企业,并未缴纳增值税,有些小公司还享受了一些政策补贴,所以即使取消增值税,对他们而言并无实际影响。不过对于一些大型流通企业,取消增值税的效果会更明显。

    目前蔬菜零售价中,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是流通环节“注了水”。“尤其是一些集贸市场,菜价进出可能翻两三倍。不过谌先生表示,按蔬菜地头价与终端零售价比并不科学,因为蔬菜保鲜时间段,损耗大,地头一斤到终端可能只剩五两到七两。“以普通水萝卜为例,地头价每公斤不到1角钱,超市售价在7角钱左右,如果按照中间税大概4%,超市环节各种费用1%至3%左右,加在一起不超过5分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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