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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毒肠粉销售近10万斤 店主工人入狱

2012/1/5 10:14: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黄彩华防止肠粉变质,在肠粉中添加硼砂等有毒的食品添加剂,销售近十万斤,东莞一家肠粉店的老板和工人齐齐被抓。近日,法院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店主黄培根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工人丘寿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

  毒肠粉多销往社区餐饮店

  检方起诉书称,2010年11月,黄某在长安某社区接手一家肠粉店,主要进行肠粉的生产和销售。2011年2月,黄某雇佣了丘某负责生产肠粉,而黄本人负责销售,所生产的肠粉大部分是销往附近社区的餐饮店,每斤肠粉成本7毛多,批发价9毛,每斤赚不到2毛钱,至案发时,该肠粉店共计销售额逾24万元。

  在生产经营中,为了防止肠粉变酸变质,改良肠粉的口感以增加销量,丘某根据黄某传授的生产肠粉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硼砂等国家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添加剂。

  2011年6月3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肠粉店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肠粉1000千克及生产原料、添加剂一批(包括硼砂75千克、连二亚硫酸钠30千克、烧鸭油250千克、工业盐230千克)。后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被告人黄某、丘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账本数据统计,该店共销售肠粉约35.7万斤,按照每斤0.96元的平均价计算,总营业额约34.3万元。

  有添加剂的肠粉约占七成

  2011年11月23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黄某辩称,开始不知硼砂、保险粉是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后来有客户说不能加,才知道是违法的。知道后已逐步调整,并非所有的肠粉都加了硼砂、保险粉,有添加剂的肠粉约占七成。

  黄某说,每天出粉两次,每日约共用去1400斤大米,每斤米可出3斤肠粉,“批发给小贩,每斤赚约1毛钱”。

  法院认为,黄某、丘某明知硼砂系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剂、保险粉是禁止在肠粉中添加的添加剂而添加,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食品生产、销售人员,黄某、丘某应当知道硼砂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应当知道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不能以不知法律规定作为无罪的抗辩理由。而证据表明,两被告人均明知硼砂、保险粉系禁止在肠粉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及添加剂,却仍然添加。

  法院表示,两被告人在生产、销售的肠粉中添加硼砂的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添加保险粉的行为,因保险粉并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被告人在本案中系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保险粉,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由此导致所生产的肠粉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因其添加硼砂与添加保险粉的行为存在交叉重合,无法明确区分,依法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即本案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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