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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税港区进口红酒须用“一单通”

2012/1/5 20:25:41 来源:重庆商报

    节将至,酒类市场迎来消费高峰。昨日,来自江北区工商分局的消息称,近日,市工商局食品处、江北区工商分局对重庆保税港区进口酒类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销售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索证索票不全、销售台账填写不够规范等问题。该局表示,在3月1日前,所有进驻该中心的红酒经营者都须使用“一单通”单据,且必须保存两年以上,如经营户逾期不执行,最高可罚款2万元。

    部分经营者单证不全

    市工商局食品处、江北区工商分局日前对重庆保税港区进口酒类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红酒销售市场的专项检查。

    据悉,重庆保税港区进口酒类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目前已有20家红酒批发企业入驻,自今年8月开业以来,销售额已经超过2000万元。市工商局江北区工商分局食品科科长刘宏称,重庆市民消费的进口红酒,主要由重庆保税港区进口酒类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售出。

    “经检查,中心销售的进口红酒进货渠道正规,但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销售台账填写不够规范等问题,部分经营者用自制单据、红酒随附单代替 一单通 专用单据。”昨日,刘宏表示,过节期间是市民酒类消费需求相对集中的时段,也是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的高发时期,为了保障市民过年期间喝上放心红酒,工商部门对红酒销售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等进行逐一检查,尤其是品牌酒。

    酒商3月前完成整改

    “单据最大的作用就是溯源,保证了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刘宏介绍,使用“一单通”单据后,红酒经营户不用再繁琐地登记进销货台账,还可解决以前进销货台账登记内容不全的问题。今后,一旦产品出现问题,经营户就可根据“一单通”单据记录的信息,分清与上级供货者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理合法免责,并可据此向上级供货者依法要求经济赔偿,减少损失。

    “中心的所有红酒经销商在2月底前都要使用全市统一、规范的 一单通 ,准确填写《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8项内容。”刘宏说,酒类经营者在购进商品时,应主动索取“一单通”单据,并逐项核对内容,确认后,应在单据“购货查验人(签字)”处签字。此外,该单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3月份,工商部门还将进行检查,对还没有使用“一单通”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2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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