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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都将有人管

2012/2/1 9:58:37 来源:扬州日报

  扬州网讯 (记者 丁云)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初步方案出炉,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部门,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根据初步方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前店后坊(厂)都将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管。如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陋,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不含现做现卖),由质监部门负责管理;现场制售食品的摊贩,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现场销售食品的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对违章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外,公安、环保、房管、教育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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