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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停止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12/2/3 9:41:20 来源:广西新闻网

    (记者王煜霞 通讯员严晔炜)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鉴于目前南宁市物价水平基本趋于平稳,从2月1日起,南宁市停止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11年以来,南宁市以食品为主的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为平抑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南宁市大力开展平抑物价,保障供应的工作。从去年8月25日起,相继实施了一系列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猪肉、大米、食用植物油、蔬菜以及部分重要商品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指导价销售和调价备案制度,对抑制价格总水平过高上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及稳定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两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今年1月份我市粮食部门向市场投放平价大米64吨、平价油50吨,各定点超市销售限价瓶装食用油10000余瓶、蔬菜62.9万斤,各定点集贸市场销售限价猪肉19000多头。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成效显著。

  目前南宁市物价水平基本趋于平稳,为此,从2012年2月1日起,各相关集贸市场的限价猪肉销售摊点、蔬菜指导价直销点、平价粮油销售点以及各相关超市的猪肉指导价销售点、限价蔬菜销售点、限价食用植物油销售点停止执行定点限量限价或指导价销售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执行调价备案制度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相关部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同时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制定价格,合法竞争、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继续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扩大市场价格监测的覆盖面,做好预警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商品价格变化和异常波动情况,协调和督促经营企业做好重要商品的货源组织工作,保障市场正常供应,保持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如出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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