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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2012/2/22 10:43:58 来源:陇南日报

    为保证冬春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陇南市在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按冬春蔬菜储备制度规定,储备时间为每年秋菜上市到次年大路菜上市间的4个月(当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储备品种为马铃薯、大白菜、甘蓝、萝卜、胡萝卜、洋葱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储备数量以城镇人口7天的消费量(0.5kg/人、天)为标准。全市蔬菜储备规模暂定为3000吨。

    陇南市冬春蔬菜储备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的方式,发动骨干蔬菜流通企业承担储备任务,依托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城市近郊实施产地储备,鼓励具有一定消费规模的机关、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要服从政府安排调度,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对在蔬菜储备过程中产生的储存费、库耗费等合理性费用和政策性亏损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跨区域调运产生的运输费、损耗费、投放费等支出给予必要的补贴,标准为每公斤储备蔬菜不低于0.5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以每公斤0.25元的标准发放,市县(区)财政补贴不低于每公斤0.25元(市级财政补贴用于市级储备,县级财政补贴用于县级储备)。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建立,对蔬菜保供稳价和全市保障民生、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张阳勤)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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