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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多“搭售”

2012/2/23 9:58:29 来源:慧聪网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作出规定,要求商家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走访我市多家超市发现,大多商家并未对这类临界食品作出提示,而这类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也常以促销、赠品等方式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经常在一家连锁面包店购买面包,因觉得这家面包店的面包还比较新鲜,基本是当天生产的,平日购买都没有注意生产日期,由于面包的保质期在三天以上,她一般会一次性买两天的面包,谁知近日无意中发现,其中有部分面包的生产日期并不是当天,而是到第二天中午12点就过期了。她告诉记者,当时商店并未对临界食品作出提示,而不同生产日期的面包也基本混放在一起。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但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超市里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都混放在一起,一般生产日期较新鲜的都被放在柜子的里边,放在外边显眼处的为临近保质期的。而有的超市,食品的保质期已接近“临界期”,仍被放在普通货架上销售而没有作出特别提示。一超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售卖的商品生产日期都有保障,一些即将过期的食品,他们会提前退回生产厂家,以保证消费者不会买到“临界食品”,而对保质期短的面包类食品,则会在一定时段进行降价促销,这种做法很受消费者欢迎。

    不少消费者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选择食品时会看一下生产日期,要是有生产日期新鲜的商品,肯定不会选即将过保质期的。但有时粗心,的确会将临界商品买回家,如果事后没及时食用,过了保质期造就成了浪费。对于工商部门对临界食品作出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表示,最关键是该规定要执行到位,莫变成“空头支票”。

    购买食品前最好先看一下生产日期以免买到“临界食品”。

    临界食品,又称临界期食品,通常是距离保质期只有三五天的食品。按照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并且超市对于“临界期食品”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要么退回厂家,要么以特价促销的方式卖出,一旦过了保质期就自行销毁。

    对“临界食品”的定义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临界食品了。另外一种说法则是,保质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还剩3天的时候就算是临界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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