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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2012/3/8 14:55:5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21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2月20日至21日,贯彻实施《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新闻发布会暨培训会在郑州召开,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围绕今年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如何安排部署这一主题,记者独家采访了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井剑国。

  记者:请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

  井剑国:在2011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对河南的五大定位之首就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化农业基地,并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达到1300亿斤。在此背景下,我们紧扣《指导意见》,经过综合考察和多方论证,制定了《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使我省的农业综合开发走上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推进的阶段。

  记者:《条例》的施行对我省农业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井剑国:《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总结了我省多年来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在内容上又有新突破,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了细化,对权责进行了明确,为规范我省的农业综合开发行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将使我省的农业综合开发真正走上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推进的新阶段,从而加快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三化”协调发展。

  记者:如何保障2012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井剑国: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一是着力抓《指导意见》的落实。按照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我省的资金支持,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为中原经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速。

  二是着力抓工程质量和进度。按照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早谋划、早开工,以现场会、观摩会、督促检查为手段,高质量按时完成年度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部门项目建设,尽快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着力抓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前期立项、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强化全程监督,配合外部抓好检查,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现场接受监督指导。

  四是着力抓《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各类培训班学习条例,在全系统掀起贯彻执行《条例》的热潮,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为农业综合开发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着力抓绩效考评和奖优罚劣。加大奖优罚劣、绩效考评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提高考评质量;配合做好审计、专项监督检查和全国综合性检查工作;启动扣减项目资金和暂停开发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的动力和活力。

  六是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贯彻刘满仓副省长对农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农开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务实发展中提升能力,锤炼作风,为农业综合开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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