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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午餐”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

2012/3/13 8:50:03 来源:新闻晨报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于晓玉,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王名不约而同提出建议,呼吁出台《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法》。去年,国务院决定每年由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针对这顿国字号的“免费午餐”,这些代表委员认为,立法是保证营养计划全面普惠、落实到位的要求。 (3月12日《京华时报》)

  免费午餐,涉及到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是否应该为孩子提供免费午餐;第二,免费午餐的质量标准如何保证;第三,应该建立怎样的机制来执行这一计划。

  第一个问题,目前已然形成共识,中央财政出资无可争议。现在这个计划针对的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实对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来也可考虑纳入其中。一般来说,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该越多越好。故而在现阶段,国家财力相对充裕,由政府出资解决农村孩子的午餐问题,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

  第二,午餐的质量和营养要求,原则上可以有统一的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正在长身体,有必要考虑免费午餐的质量和营养要求。至于是否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作出刚性规定,还需以免费午餐能否有效提供为考量标准。中国地区差异大,各地的饮食习惯也有所不同,立足于这一事实,由国家立法进行统一规定,可能会面临执行上的困难。若由教育部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午餐必须保证几荤几素搭配,然后再由各地教育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免费午餐计划能否有效执行,实施机制至关重要。从食品安全和营养要求出发,可以考虑由政府制定标准,每个学校具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任学校拿到政府拨款后自行提供,免费午餐则可能会变为“唐僧肉”。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引入竞争机制。首先,在供给环节,可考虑每所学校至少建立两个竞争性的供给渠道,使其展开竞争,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质量检查。其次,在需求环节上,学校可将3元钱的国家补贴下发给学生,比如为每位学生制作一张就餐卡,让孩子自主选择,那么家庭条件好一些的学生,也可以自己增加一点开支改善生活。这样,既满足了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也能激励供应方提高质量。总之,政府和学校适合充当出资人和监督者的角色,管办分离,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把午餐供应好,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和意愿。

  把中小学生午餐纳入社会化的解决渠道,符合现代社会分工细化的特征。为此,代表委员们提议在国家层面为免费午餐的营养计划提供法律保障,一方面为不少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也将有效缩减城乡教育的差距。今年,中央预算中教育经费的列支首次达到了GDP的4%,由此来看,若把免费午餐的支出列入常规项目,以保障免费午餐的经费来源,也不失为令人安心的保障手段。(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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