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青市国税局获悉,从今年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据了解,此次享受免征目录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另外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免税政策蔬菜的范围,但是各种蔬菜罐头不在此范围内。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据安青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时涛介绍,此次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从增值税设计原理上讲,获益最大的将是购买蔬菜的消费者。因为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把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表面上看菜农、菜商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实际上增值税最终的负担者是购买蔬菜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