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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沃尔玛售过期食品 退一赔十

2012/3/16 13:58:50 来源:红网

    3月9日讯(记者 吴庠)“感谢你们,我已经在超市拿到了赔款!”前段时间,网友谭小姐在在常德沃尔玛超市购物,发现购买物品中有三包甘薯片已“过期”,在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投诉后,从超市处获得了“退一赔十”的赔偿。
  
  谭小姐在投诉帖中称,2月15日,她在常德沃尔玛超市购买了100余元的物品,其中有3包“德越”牌甘薯片,每包单价为22元。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无意中发现甘薯片的保质期是1年,而这3包甘薯片的生产日期均为2011年1月10日。“也就说我在购买这三包甘薯片时,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
  
  她带着购物小票及过期商品,找到沃尔玛超市客服处索赔。超市售后主管在核实顾客提供的过期食品后,表示“顾客未开封使用过期食品,未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只接受顾客退货处理”。但谭小姐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双方协商不下,谭小姐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投诉。红网记者核实投诉情况后,与沃尔玛湖南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经该负责人查实,顾客买到的3包过期甘薯片,是上货员工作疏忽放上去的,超市在接到顾客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自查,“目前已将不符合上架规定的食品进行了清理”。
  
  对于顾客“退一赔十”的赔偿要求,常德沃尔玛超市也表示愿意接受。今日上午,谭小姐来电称,她已于昨晚从沃尔玛超市拿到了660元的赔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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