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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问题食品要退市并销毁 新举措保食品安全

2012/4/18 10:44:08 来源:荆楚网

  (记者黄璐、通讯员沈文)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出炉,今年将实施一系列监管新举措,确保老百姓餐桌食品安全。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今年继续深入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集中开展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及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坚决防止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方案要求,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频次、范围,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

    方案还要求,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进一步推进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

    "五一"前全面督查食品安全

    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沈文)"五一"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食安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五一"前对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有力监管旅游市场或旅游景区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针对"五一"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要将消费量大的酒类、饮料、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肉制品及儿童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将旅游景点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供应网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等作为重点环节,将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城郊接合部作为重点地区,在"五一"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质量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旅游市场或旅游景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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