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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

2012/4/21 11:24:39 来源: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昨天(20日)起正式实施。今后食品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过敏物质等都必须标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但此前往往因为标注不明等问题,影响到消费者选购食品。提到“瘦肉精”消费者都会弃之不及,但是如果标签上写的是“克伦特罗”,恐怕很难有人知道这是同一种物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新标准特别要求,如果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必须标示“通用名”:“比如说在产品的添加剂方面,过去就写一个添加剂,或者写一个色素,这种模棱两可就不允许了,现在要求必须全标注,必须要具体、可追溯。必须要用一些老百姓看得懂的。”

  董金狮说,新标准严令禁止含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欺骗消费者。此外,新标准还对标签文字字体、排序,包括企业提供的有效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作出明确要求,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面临重罚。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此外还有200多种营养强化剂。不过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不希望食用食品添加剂,但是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添加剂专家孙宝国的介绍,食品添加剂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我们喝苏打水,苏打水的小苏打就是碳酸氢纳,就是食品添加剂,在苏打水里它是酸度调节剂,如果用在馒头、用在油条当中就是蓬松剂。油盐酱醋里都有食品添加剂。你在家里自己做饭就不用吃食品添加剂了。这根本做不到,而且也没有那个必要。”

  孙宝国表示,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要用科学的态度,冷静的认识食品标签中的各类食品添加剂:“我们很多人把非法添加剂当成了食品添加剂,像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命令禁止的,即便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能随便使用,你不能超范围,不能超量。迄今为止,我们中国出现的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因为食品添加剂造成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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