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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添加剂标注偷打“擦边球”

2012/4/25 10:34:39 来源: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记者胡媛媛 杨斌摄影报道)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下称新标准)于4月20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要求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得明白。然而,新疆都市报记者走访却发现,标签不是玩“隐身”,就是想办法打“擦边球”,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4月2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多家超市,对面包、牛奶、豆浆、罐头等新标准出台后生产的食品进行了调查比对,发现食品企业基本能做到对添加剂进行具体描述,如“色素(亮蓝)”,表明了具体的着色剂成分。但也有一些标签打擦边球,比如标示“克伦特罗”、“丙酸钙”,记者问了专家才知道,这就是让人们闻之色变的“瘦肉精”和防腐剂。

    新标准严令禁止食品标签中含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鼓励企业对所含或可能含的食品致敏物质进行提示,要求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根据新标准,食品添加剂必须具体标注,使用老百姓看得懂的称谓,禁止模棱两可的表述。

    看着这种类繁多的添加剂及其专业名称,不少市民感觉云里雾里。

    “那么多添加剂,太专业了,我看不懂。再说,怎么相信标注的就没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正在友好南路一家超市购物的吕先生讲出了大多数市民的顾虑,他还表示,有时候即便发现有疑虑的食品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映情况。

    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科科长江龙表示,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消费者要用科学的态度认识食品添加剂。

    “我们很多人把非法添加剂当成了食品添加剂,像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等非法添加剂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即便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能超范围、超量使用。迄今为止,我国出现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因为食品添加剂造成的。”江龙说,食品添加剂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小苏打又叫碳酸氢钠,也是食品添加剂,在苏打水里它是酸度调节剂,如果用在馒头、油条当中就是蓬松剂。让我们彻底不用食品添加剂很难做到,而且也没有那个必要。”

    江龙说,食品添加剂只是起到改善食品口味、保存等作用,没有营养价值。市民选购食品时,尽量购买添加剂少的食品,避免频繁食用饮料、蛋糕、保质期较长的零食和辛辣刺激的食品等。“如果遇见问题食品,可以分环节找不同的职能机构投诉,生产环节找质检部门,流通环节找工商部门,消费、餐饮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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