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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大中企业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

2012/5/4 9:02:41 来源:新浪网

 本报北京5月3日讯记者韩乐悟记者3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明确质检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多个政府部门2012年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工作重点。

  行动计划共8大项25条。记者看到,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开展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行动计划还要求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重点产品和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

  行动计划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中央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行动计划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发布质量统计调查结果。

  行动计划还提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强化质量法治建设工作,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力度;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全面整治;加强认证认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在食品、玩具、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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