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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展仓储日常巡查 对食品安全监管缝隙说“不”

2012/5/14 10:15:30 来源:《宁波日报》

近期,山西可口可乐、浙江蜜饯、南京红烧肉等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见诸媒体,市民不禁要问,我们的食品到底怎么了?笔者调查发现,宁波总体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形势可控,但也不可否认,食品安全现状还不能令市民满意。那么,如何才能让人们吃得安全放心?

抽检合格率连年提高

宁波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发布了《宁波市食品安全报告》,报告显示,连续三年宁波市食品抽检合格率不断上升。

去年,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米面、食用油、酒、饮料、水果、乳品等各类食品共4.9万批次进行实验室检验,获取58.8万项次数据。4.9万批次中,4109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8.42%;58.8万项次中,5532项次不合格,项次不合格率为0.94%。

数据显示,2009年宁波市食品抽检总体项次合格率为97.89%,2010年为98.60%,2011年为99.06%;近三年来宁波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呈平稳趋好态势。

仓储监管易成漏洞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共同负责,各部分依据职责实行分段或品种监管,这一管理模式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出现“缝隙”。宁波市工商局12315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消费者关于食品过期的投诉有48件。“这其中有很多原因,如已上柜时间过长超过保质期,消费者购买后未及时食用豆腐、生鲜等短期保质食品导致过期等,但也不排除这些食品在仓储过程中过期后仍被上柜。”工作人员分析。

从生产到流通,仓储容易成为监管“缝隙”。市工商局在前期调研中发现,一些经营单位的异地仓储容易成为食品安全的风险点。由于仓储并不直接从事经营,并不被纳入流通许可监管,这也使仓储环节违法的可能性增加。宁波市曾有市民举报,不法分子利用产品仓储期篡改食品生产日期。

率先开展仓储日常巡查

宁波市约有7万家食品经营户,包括各类小食杂店、大中型商超、便利店以及专业的食品批发商,这些经营者的异地仓储约1500家。

市工商局刚刚出台的《宁波市食品经营仓储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正式将食品经营仓储行为纳入监管,这是全省首次对仓储监管进行规范,将异地仓储纳入了日常巡查范围。

“食品的日常仓储环境和行为规范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出台此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市工商局12315中心负责人表示。

对于食品安全的其他风险点,市工商局也主动排摸,如针对商场、超市自制和散装食品隐患,及时出台《宁波市商场和超市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管理规范》,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状况、制售环境、设备设施、贮存环境、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确保现场制售食品安全。针对宁波市部分商超冷链设备和存储温度不达标,致使冷冻食品变质、菌落超标等现象,工商部门配置了184个红外手持测温仪,在全省率先实现对商超冷链食品的检验检测监管。(张燕、李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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