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规范猪肉市场监管

2012/5/22 13:47:21 来源:铜陵日报

本报讯 为杜绝含瘦肉精及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让群众放心消费,5月中旬以来,市工商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变重点示范为全面推行猪肉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

实行“肉食品准入”制度 ,规定猪肉食品经营者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办理营业执照,在固定摊位经营,必须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货,做到“两章、两票”齐全。实行“挂牌经营”制度,要求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摊位证、猪肉信息公示牌,向消费者明示“经营者信息与肉品产地来源、检疫合格证明、市场价格、宰杀时间”等信息,并做到每天及时更新,方便群众选择消费并参与监督、举报。实行“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和自检制度,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内猪肉经营者的责任,严格审查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资质,对其经营行为和上市猪肉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督促经营户认真落实假冒伪劣猪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清退制度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不合格猪肉召回、退市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实行“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规定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并指定专人处理消费者投诉。

(范文娟 汪 伟)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