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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初加工补助如何“补”

2012/5/23 13:51:2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为切实解决我国农产品(6.82,0.00,0.00%)产后损失严重的问题,实现减损增供、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的目标,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设施,大幅度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日前,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当前,我国为何要实施这一补助项目,补助项目的资金规模是多少,实施区域、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和奖补标准有哪些,项目今后将如何实施?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今天专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记者:当前,我国为何要出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负责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要包括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环节。多年来,由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自行完成的比重超过农产品产量的一半,有的品种甚至高达80%以上。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下降。据专家测算,我国粮食、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11%、15%—20%、15%—20%和20%—2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折算经济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大量的产后损失,不仅严重侵蚀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也给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带来了压力和隐患。特别是产后损失大的农产品主产区,多为我国中西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农民增收困难的地区,解决这个问题的需要显得尤为迫切。因此,通过国家财政的适当扶持,帮助农民改善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对于减少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记者:实施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负责人: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扶持,农民为主建设。政府部门采取资金引导、技术培训等措施,鼓励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出资出劳、自主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二是科学规划,向主产区集中。在马铃薯主产区、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带的重点省区集中布局,并尽可能在重点乡镇、村屯连片建设,整体推进,争取建一片成一片。三是“建管用”并举,确保实效。政府部门既要组织好设施建设过程的指导、服务工作,也要重视设施使用过程的管理、维护等技术培训工作,确保产地初加工设施的正常使用,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财政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受益主体的确认,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均须建立明确制度,相关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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