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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和欧盟放宽草药准入标准 中药仍鲜有达标

2012/5/24 11:04:38 来源:网易

    西方医学界对中药从来都心存疑。今年4月的两项重要的医学研究更加重了对中药安全性的担忧。先是《美国科学院院刊》证实了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草药可能导致尿道癌,而后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的迈克尔·本斯博士通过DNA检测发现进口中药材中含有多种有毒成分和珍稀动物成分。

    德国纽伦堡生物医学与制药学研究所所长弗里茨·泽格尔甚至认为,使用传统中药是一场赌博,“我们对它并没有足够的了解。”

    FDA的警告

    和医学界的谨慎相对应的,是药品监管部门的严苛。迄今为止,号称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中药无一获得FDA的认证。

    无法通过FDA的认证意味着,中药不能作为药品使用,不能标示可以治疗疾病,不被美国的主流医学机构认同、不被医院广泛使用、无法进入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也不会被消费者和医生所信任,因而也无法进入主流市场。

    考虑到中药的特殊性, 美国FDA曾在2004年降低了准入的门槛,专门制定植物药品指南。2004 年6 月公布了最后版本。它对中草药采用了更宽松的标准, 既不要求草药像化学药那样把活性成分提纯, 也不需要知道其药理, 甚至不必鉴定出活性成分, 但是必须通过有安慰剂对照的随机、双盲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即便如此,FDA仅仅在2006年批准了唯一一个植物药Veregen的上市,这是由德国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研发的药物,用于治疗尖锐湿疣。而中国的传统中药迄今为止无一成功闯关FDA。

    中医界更愿意将这一挫败归结为,美国FDA要求太高。新药要获得FDA认证,需要完成23项药理、毒理试验,3期超过1000例临床试验,时间跨度8-10年,费用以千万美元计。

    几乎没有一家中药企业愿意为此付出巨额的金钱和时间成本,为了躲避FDA 严苛的要求,中药更多地被当作食品或者保健品进入美国市场。和药品相比,美国的保健食品的准入制度宽松许多,生产商可以自行生产和投放市场,FDA 不会限制保健品的使用, 除非对人体造成实质性的损伤,FDA更多地负责事后监督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遗憾的是,中草药在保健品市场的安全性上表现不佳,早在1974年,美国就曾发生4起服用中药致粒细胞缺乏症事件,导致1人死亡,3人长期住院。FDA几乎每年都要就中草药的安全性发出警示。出于对国民安全的考虑,FDA在其“进口警告”一栏中专门为“中国草药”开辟了一块阵地,提示各口岸警惕并防止违禁的中草药进入美国。被列入黑名单的中草药可不少,从朱砂、雄黄到麻黄、马兜铃等不一而足。

    1999年,加州卫生署检测了在售的260种中草药,发现有123 种存在违规添加有毒成分和重金属污染问题,不合格率高达47%。中国一家制药厂生产的中药铅的含量超标26倍、而汞含量超标580 倍。美方认为长期服用该药,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加州政府决定,自2001年9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的110种中草药必须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使你遭受加州政府确认的化学品的影响,导致癌症、生育缺陷和其他危害。”

    或许是受安全争议的困扰,中药在美国保健品市场的表现也不如人意。中药在美国草药类补充剂的市场份额还不到2%,美国市场分析公司NutritionBusiness Journal的数据显示,美国草药类膳食补充剂的总销售额为50. 30 亿美元,而中药只有1. 4 亿美元,约占2.8 %。

    萎缩的欧盟市场

    欧洲对植物药的接受度不同于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植物药市场之一,欧洲使用植物药有700年的历史,市场规模超过100亿美元,平均60%以上的欧洲人使用过植物药。

    中药占的市场也不大,2008年,我国对欧盟各国的中药出口额仅为1.93亿美元,其中利润最高的中成药出口额更少,只有1324万美元,2011年也不过1332万美元。

    看起来,这是个诱人的市场,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虽然欧盟对植物药的接受度高,但中草药的名声不太好。

    1991年,比利时的一家减肥诊所,一群年轻女性在服用一种减肥中药“苗条丸”后 ,出现肾衰竭,英国和日本也出现了类似的病例。到1999年,中草药导致肾损伤的病例达105 例, 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患者进入晚期肾衰竭阶段,不得不接受肾移植或透析治疗。虽然随后查明中药中的马兜铃酸才是罪魁祸首,但国际医学界还是将其称之为“中草药肾病”。

    加上中药有珍稀动物入药的传统,欧洲的环境保护组织多次掀起抗议浪潮,欧盟开始规范包括中药在内的植物药的使用。

    2004年4 月30 日,欧盟颁布《传统植物药品注册指令》规定具有悠久使用历史的中草药,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免做临床前及临床试验,通过专门的、简易的注册程序就可以注册成为药品,比起美国的植物药注册,更为宽松。欧盟有两个准则,一是欧盟内连续30年的用药安全性及效果证明(或欧盟内15年欧盟外30年用药证明);第二,生产规范标准,比如残留物、细菌等含量。

    而且,欧盟还给相关的植物药留下了7年的过渡期。这个指令曾让中药企业对欧盟市场无限向往,这意味着中成药可能拿到合法的药品身份,中成药长期以来一直作为食品补充剂对欧盟出口,比如六味地黄丸是不能写功能主治的,也没有纳入其政府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无法进入其主流医药市场。

    但7年过去后,2011年5月1日大限来临之前,有超过350种植物药顺利通过了欧盟的审批,没有一例是中药。

    直到2012年4月,才有第一个中成药地奥心血康胶囊,在荷兰通过注册,但它在荷兰仅仅被用于缓解头痛和背部、腿部和颈部的肌肉疼痛与痉挛,而不似国内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业内人士也认为,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市场意义。

    错过了简易的植物药审批程序,几乎没有中药企业愿意进入欧盟的新药审批模式,三期临床试验,毒理药理试验,耗费的时间和金钱不比通过FDA的审批少多少。

    中药在欧盟只能走美国的老路子,作为食品或者食品补充剂进入欧盟。但欧盟成员国近年来,对食品的注册规定越发严格,法国卫生部会发布一份可食用的草药名单,列入此名单的草药可以作为食品补充剂使用,反之则非法;比利时等国则有一份可食用名单,一份不可食用名单,介于两者之间的就需要申请传统药物注册。英国规定,一些中药材只能作为药品原料,不能加入食品。荷兰政府在执行《指令》时措施相对宽松,在不注明功能主治的情况下,中成药还可以按食品补充剂品销售。

    这也意味着,一些中药如果不能注册为非处方药,也不能按照食品销售,而只能被迫退出欧洲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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