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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威海进入伏季休渔期 多部门联合执法护渔

2012/5/29 17:49:34 来源:威海水产品市场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农业部将黄渤海区和东海区刺网渔船伏休政策进行了调整,威海市近千艘刺网渔船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比以往提前一个月开捕。

  据介绍,今年伏季休渔的最大变化是,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比以往提前一个月。渤海毛虾禁渔期具体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渔业辅助船在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不得出海作业。其它网具休渔时间与往年相同。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按时进港休渔,休渔期间不得出海作业。

  伏季休渔后,威海市各级渔业、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伏休期间海上、港口及市场监管工作,统一调配全市海上执法力量,打破区域管理界限,开展海上联合检查。对违规问题突出、暴力抗法问题严重、有可能出现规模性违规行为的地区、海域,集中力量突击治理。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

  执法人员利用射频识别(RFID)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渔船的动态管控,对经排查未在港或射频标签失效渔船,立即调查处理。伏季休渔期间,还将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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