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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争议再起波澜 行业洗牌在即

2012/5/31 10:41:40 来源:网易财经

     继5月9日“王老吉”商标被裁决归属广药集团后,加多宝方面27日发表声明称,该集团于5月17日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并已被依法立案,“王老吉”商标归属问题再起波澜。

    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纠纷裁决案。

    记者联系到鸿道集团的代理律师,他表示申请理由有两点:一是仲裁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是裁决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更多的具体情况,该律师表示不适合对媒体公布,待此案开庭时再作陈述。

    “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再添变数

    据了解,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2000年,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鸿道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授权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10年;2002年,双方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使用期限变更为20年;2003年,双方又签订了《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规定了相关的续展和备案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此案,裁决后两份协议无效,鸿道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鸿道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仲裁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二是裁决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生效后,鸿道集团须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王老吉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的生产经营权将被广药集团收回。

    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接受采访时表示,据广药了解,2010年5月2日后鸿道集团,即加多宝母公司经营红罐红瓶王老吉所得的利润约有75亿元。根据相关仲裁结果,该利润均为非法所得,广药将对该数目进行索赔,但具体索赔金额未公布。

    然而加多宝集团的最新声明让已经搁浅的事再添变数。该声明表示,按照《仲裁法》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因此广药集团依法不得申请执行裁决。这意味着,广药目前不得收回加多宝手中的“红罐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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