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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加工鱼油冒充食用猪油销售被判刑

2012/5/31 10:57:16 来源:网易

    加工鱼油,冒充食用猪油销往市场。经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大安区法院日前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洪涛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晓鹏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张洪涛是自贡市一家食品厂的投资人,为降低生产成本,2008年12月,他安排弟弟张晓鹏从一家饲料公司经理刘江(另案处理)手里,以每吨3000多元的价格购回鱼油30余吨。兄弟俩以此为原料,直接加工成20余吨精炼油产品,并使用自己食品厂的注册商标、标识进行包装,冒充食品厂食用猪油产品销往市场。2009年3月至4月,兄弟俩以每斤三四元的价格,将假冒的食用猪油产品销售给邱某等中间商,总计销售8.43吨,销售金额5.5万余元。事后,兄弟俩接到关于产品出现异味等质量问题的投诉,遂从市场上召回了中间商尚未售出的全部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张洪涛、张晓鹏将鱼油加工成食用猪油销售的行为,属于以假充真,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人在接到投诉后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尽力减少社会危害,并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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