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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丽水食品厂生产日期提前打 添加剂随意添加

2012/6/6 13:19:00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6月6日讯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判断品质的重要标志,但哈市道里区丽水食品厂在生产魔芋制品时,不仅生产日期提前打、添加剂随意添加,而且成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今天,丽水食品厂的违规行为,被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依法查处。

    9时许,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道里区新发镇五星村的哈尔滨丽水食品厂进行突击检查。这个食品加工点有百余平方米,生产车间内30多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制作“魔芋”制品,完全不顾脚下污水横流。经现场检查,消毒设施没有踪影,只有少部分工人能拿出健康证,其他事宜一问三不知。而且该食品厂所生产的魔芋丝和魔芋素食品,其外包装上只标注了“柠檬酸”字样,关于所用的山梨酸钾、胡萝卜素、脱氢乙酸钠、氢氧化钙等添加剂成分没有标注。限量使用的焦亚硫酸钠、脱氢乙酸钠等防腐剂同样也未体现在包装上。

    检查中还发现,丽水食品厂生产的魔芋制品是“早产儿”,当天生产的成品提前打上了生产日期,其包装袋上打上了“20120606”字样。当时已经生产303箱(5袋/箱),每袋2500千克。其中有捞汁用的“魔芋丝”以及人造猪耳朵、牛百叶、鱿鱼、虾仁等产品。据执法人员讲,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然而,有些不法厂商却习惯于利用自己掌握的便利条件,私自篡改或随意推迟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丽水食品厂负责人唐某对此的解释是疏忽,实际上是为提前进入市场,需要大批量生产,就提前打生产日期。特别是夏季,为了“保鲜”而故意将标识的生产日期挪后。

    从今年5月8日至今,这些生产出的“魔芋”制品,没有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厂也没有设立检验室。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检验的食品,不允许出厂销售。据唐某介绍,该厂每天能生产魔芋制品3000多件,多批发到“南极”市场。其中魔芋丝每袋(2500克)批发价28元,魔芋素食每件(每件12盒)19元。

    执法人员认为,哈尔滨道里区丽水食品厂虽然具有合法手续,但提前打生产日期、卫生条件差、添加剂和防腐剂随便添加、无出厂检验等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现场执法人员没收了日期打码机,查封了魔芋丝(1100箱)、魔芋素食(680箱)等所有成品,货值5万余元。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通知负责人唐某到质监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悉,目前,哈市质监部门已经抽样魔芋制品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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