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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补贴快餐配送流通项目 采取直接奖励补助

2012/6/8 8:57:26 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省经贸委透露,我省启动今年省级流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报送工作,采取直接奖励补助方式,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的30%。其中包含城市快餐加工配送项目,支持快餐经营企业建设城市早午快餐加工配送中心。

  为推进我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超对接冷链物流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城市快餐加工配送项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6月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流通发展资金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据悉,农超对接冷链物流项目重点支持大中型连锁经营超市企业以农产品冷链物流为核心,投资建设冷库,购置冷冻冷藏运输车、农产品加工分拣和产地预冷设施设备等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围绕标准化建设,实施交易服务、质量检测、冷链物流、场所卫生、安全等设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创新经营组织模式和交易方式,发展电子商务。

  值得一提的是,城市快餐加工配送项目重点支持快餐经营企业建设城市早午快餐加工配送中心示范项目(含配套的中央厨房、食品加工中心、冷库和配送保温车辆等设施设备),为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早午快餐企业及大型会展活动等配送早午餐。

  不过,按照要求,农超对接冷链物流项目资金连锁经营企业2010、2011年平均销售额应在2亿元以上。2012年全省计划支持5-8个农超对接项目,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的30%;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2012年计划安排8-1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的20%;城市快餐加工配送示范项目资金申报企业应注册经营3年以上,2010、2011年平均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快餐配送营业额占40%以上。2012年全省计划支持1-2个城市快餐加工配送项目,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的30%。

  此外,对同一项目已享受过省级财政性资金补助的,不再安排。且申请项目资金的单位必须是在福建省内工商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财务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组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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