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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毒腊肠”案14人被公诉

2012/6/8 9:03:24 来源:法制日报

    6月7日电 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廖蔚 去年年底曝光的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一农批市场大量生产“毒腊肠”事件有了进展。记者今天从东莞市第一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毒腊肠”案,14名涉案人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等人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批市场租赁加工区内建立利用病死残猪肉为原料生产腊肠、腊肉的加工厂。该加工厂以每斤6元至7元的价格向曾某、朱某等人购买病死残猪肉进行腌制。腌制过程中,该加工厂在无任何监督措施下往猪肉里加入亚硝酸钠、工业用盐等调料,并在加工场所内喷洒“敌百虫”灭杀蚊虫。生产出来的腊肠、腊肉被被告人拉至该市的食品批发市场进行销售,每斤价格5元至17元不等,平均每天约销售1000斤。

    据了解,14名被告人中,胡某等6人均为东莞市渝湘腊味食品有限公司股东,是生产“毒腊肠”的主犯;骆某和刘某两人为“毒腊肠”的销售人员;朱某和曾某则是病死残猪肉的提供者;黎某、王某、陈某、余某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分别因涉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东莞市第一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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