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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威极公司用工业盐水制造酱油违法生产黑幕

2012/6/11 13:42:14 来源:中国质量报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透明引发公众热议并发酵成社会热点,使广东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极公司)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并演化出戏剧性结果(详见本报6月8日2版)。随着广东省质监局对该公司的深入调查,该公司长期用工业盐水制作酱油的内幕被彻底揭开,此案也从一般性违规升级为严重违法案件,多名涉案人员难逃法律制裁。

    5月下旬,威极公司涉嫌用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制酱油的信息,引起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的高度重视。他立即要求稽查局、食品处组织佛山市质监局进行深入调查。此时,威极公司生产负责人陈裕华也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在面对执法人员的多次询问调查中,竭力否认用工业盐水制作酱油的违法事实,并谎称现场查获的26吨盐水并非是直接购进的工业用盐水,而是使用2.8吨非食用盐按照1∶10的比例勾兑而成。该批非食用盐共购入3吨,除了勾兑盐水用掉2.8吨之外,还剩下200公斤,其中140公斤作为废料丢弃,最后只有60公斤被用来勾兑盐水,用作酱油生产。

    这种解释看似天衣无缝,但是随着广东省质监部门的深入调查,该公司极力隐瞒的内幕逐渐浮出水面。

    质监部门查获威极公司工业盐水的检测报告显示:问题盐水的氯化钠含量为199g/L,占盐水总量的20%左右。如果按照陈裕华所谓1∶10的比例勾兑盐水,就算采用氯化钠含量高达90%多的食盐,那么勾兑出来的盐水中,氯化钠含量应该还不到10%,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测结果中的20%左右。检测报告与陈裕华的供述存在巨大矛盾,这说明他一定在隐瞒什么。

    在案件取证一筹莫展时,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又发现了两个大疑点:一是该公司作为酿造酱油企业,每个月都要销售数百吨的酱油半成品,酱油的含盐量近20%,生产量却与从盐业部门的进盐量严重不匹配;二是该公司销售月度统计表频繁出现一种标称为“外购四油”的原料,每月购入达数百吨,每吨价格仅为95元,且没有采购记录和相关单据。执法人员通过盐业部门了解到,按“外购四油”的价格推算,很有可能就是工业盐水。

    针对这两大疑点,5月28日,广东省质监局督导并紧急部署佛山市质监局对辖区仅有的两个生产工业盐水的佛山市三水区新星公司和盐矿联合开发公司进行了突击排查,并对其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在对盐矿联合公司的核查中,该公司对下属单位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液体盐流向的紧急通知》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个体经销商梁志东违反规定,将公司生产的工业盐水销往了顺德区正味食品有限公司,因此取消梁志东中间销售商的资格。这一发现,为案件的突破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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