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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奖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12/6/14 13:12:11 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玉婧)6月11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省政府、省政协及省食安办相关领导查看了工商部门设置的展台、展板。安徽省十部门联合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前,安徽省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形式、举报适用范围、奖金来源、奖励额度及举报奖励受理程序都作出细化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自设6位代码,并留下具体联络方式。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处结案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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