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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理顺标准 不踢“皮球”

2012/6/21 11:15:1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卫生部等8部门日前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2015年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乳品、水产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同时,制定公布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

  对于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

  我国现行食品标准究竟有多少种?恐怕很多人说不清楚。这是因为,既有食用农产品(6.33,0.00,0.00%)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又有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而且,各种标准还在不断制订或修订中。食品标准多,一方面,说明食品种类繁多,工业化程度较高;另一方面,标准过多、过杂又形成了各种监管漏洞。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院长蔡木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存在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甚至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和国际接轨程度不够等诸多问题问题。

  “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应该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但是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要搞清楚,国家标准应该最低限度的标准,其次行业标准要严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严于以上标准,这样的标准才是有效的、可实行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景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了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划分问题。

  吴景明认为,现在就是各个标准之间关系没有理清,所以大家都认为国家标准是最高标准,恰恰相反,国家标准是最低的标准。并且现在标准的制定过程当中,特别是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往往被利益分子操控,过多的掺入了企业利益,没有考虑到国民健康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侯彩云谈到食品监管时也对本报记者表示:“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号开始发布实施,食品安全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发布实施,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一些业内专家,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的意见。当初法规出台主要是源于乳品安全质量标准,而且这些意见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反映出来,在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所以我认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吴景明认为,食品安全法没有摆脱原来其他立法那种多头管理的模式,食品安全法推动过程中,多个部门都有监管权,比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往往造成各个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对自己不利的、可能承担责任的方面推脱责任,这就是食品安全法得到落实和有效进行食品监管面临的最大的障碍,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改变,就算制定再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到了各部门之后还是会“踢皮球”一样把问题淡化,使食品安全最终监管仍得不到好转。

  吴景明建议:“要想使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最好由一个部门从‘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这样是最合适的办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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