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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美牛强制标示 “食管局”保证密集稽查

2012/7/27 9:15:26 来源:东南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攸关美牛进口的“食管法”修法在一片争议声中闯关成功。但针对大众关切的落实强制标示,“食管局”表示,已在研拟标示规定,只要产品含有牛肉成分,都必须以中文标示原产地。至于牛肉贩卖场所,诸如摊贩、超市、传统市场等地,“食管局”会展开全台地毯式稽查,深入各地,保证落实强制标示。

  “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未来主管机关将制订莱克多巴胺安全容许标准,亦即美牛只要符合标准,均可合法进口;“卫生署”也宣布强制标示法源依据,表示牛肉产地“强制标示”最快9月订定,只要是固定贩卖场所的餐饮业者都要标示产地,如有未标示或标示不实,最高可罚20万元(新台币,下同)。

  如何落实强制标示?“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营养科科长”吴希文表示,已在研拟标示的相关规定,诸如产品标示的体例、字体大小等规范,提供消费者充足的资讯选择来源。吴希文说,未来包装产品和散装产品的生鲜或加工食品,例如牛肉丸、牛肉干、泡面里的调理包等等,只要成分含有牛肉,都必须以中文标示牛肉原产地。

  此外,在餐厅、速食店、量贩店、超市、传统市场和有固定设摊的夜市等贩卖场所,“食管局”也会要求业者在展售处、入口和菜单上以中文标示牛肉的原产地,吴希文指出,只要在“经济部”有商业登记,都必须揭示牛肉原产地。

  然而夜市仍会有不定期的流动摊贩出没,吴希文说,为因应此状况,“食管局”将联合各地方卫生局启动全台地毯式稽查,2个月内深入各地,落实强制标示。吴希文强调,如果业者未标示又限期不改善,可罚以3至15万元;标示不实则可处以4至20万元罚锾,屡劝不听可连续处罚。

  另外,草案中也有提到,未订定安全容许标准的瘦肉精,一律不能检出,否则业者最高可罚600万元,甚至要求歇业、停业一定期间,或废止公司、商业、工厂登记;如果台湾外有出现瘦肉精中毒案例,当局也会立即停止进口;而莱克多巴胺只限于牛肉,猪肉和猪、牛内脏并不适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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