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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护私宰窝点 两执法者被公诉

2012/8/6 8:13:28 来源:深圳晚报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光明新区黑屠宰窝点制售病死猪肉案审查终结,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对该私宰点老板钟某及其伙计共10人提起公诉。与此同时,由该案牵出的执法人员潘某、卜某涉嫌渎职犯罪案件也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食品监管失职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利欲熏心 私宰病死猪还做广告

    2008年6月,来自茂名的钟某发现正常经营猪肉生意利润太少,而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后销售能获得暴利。于是,他在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木墩村以每月150元的价格租下一排空房开始经营私宰病、死猪的屠宰场。除了自行收购、屠宰并加工病、死猪外,他还为别人提供病、死猪屠宰场地来收取场地费。经过长时间经营,钟某又先后认识陈某等9人并共同经营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加工及销售生意。

    为了招揽生意,钟某还制作印有“兴旺肉料冻品厂”和“高价收购淘汰母猪、公猪、病猪、残猪、死猪和各种病猪”等字样的小广告到周边养猪场到处派发。不少“客户”慕名而来,钟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该私宰场的营业额高达百万余元人民币。

    由于病死猪肉容易腐烂,钟某及其伙计就在屠宰病、死猪的加工过程中使用甲醛、亚硝酸钠、碳酸钠、氯化钠等进行保鲜和防腐。经检测,钟某宰杀的死猪肉内大肠菌群超标,还含有口蹄疫病毒、圆环病毒、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病毒。

    屡查不禁 保护伞原来是执法者

    在近4年时间内,尽管钟某的私宰点多次被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先后来检查11次之多,但他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其背后的“诀窍”是什么呢?这与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的执法人员潘某、张某、卜某等人的“关照”是分不开的。

    2010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对钟某地处东周社区的专门私宰死、病、残猪的私宰场进行查处。事后,钟某找到时任执法队南片队队长潘某说情,并承诺会“感谢”他。潘某随即同意,多次暗示下属张某、卜某对钟某给予“关照”。

    2011年11月,卜某接替张某负责协助队长潘某查处街道南片区东周社区的打击非法私宰等工作。张某又把钟某介绍给卜某认识,要卜某多关照。卜某同意关照,并和钟某谈好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好处费。随后,卜某先后4次参与查处钟某私宰点行动,并在每次行动前给钟某通风报信。

    2012年4月10日,光明街道组织联合检查,查处了钟某的私宰场,现场查获死、病、残猪12头。之后,钟某找到潘某和张某说情,在潘某默许下张某将查获的问题猪抛到钟某指示的鱼塘内。随后,钟某又叫人把猪肉捞回卖掉。

    潘某等人“卖力”地为钟某的私宰点“挡风遮雨”,钟某自然懂得予以“回报”。潘某在履行职务查处私设屠宰场和非法屠宰禽畜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接受钟某的吃请,并四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9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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