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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除922万张月饼券霸王条款

2012/8/27 7:56: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秋节即将到来,各月饼生产、经销企业月饼提货券通常印有“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券过期作废”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由此造成诸多消费争议和纠纷。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微博)获悉,通过提前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展开专项清理工作,该市已有约922万张月饼券面的霸王条款得到清除。

   近日,上海市工商机关对该市发售月饼提货券的各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面包蛋糕房等经营者,开展了全面摸底,并对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238户企业法人进行了重点走访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8户企业发售的月饼券面存在着“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本券过期作废”、“月饼一经售出酒店将不对损坏、运输和其他事宜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目前,相关企业均已落实了整改,清除了以上条款。

    期间,黄浦工商分局走访了辖区的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下属杏花楼、新雅粤菜馆、功德林等14家企业共18个品牌,每年中秋印发的月饼券占全市总量的70%。工商机关向该公司指出往年券面存在的违规格式条款,并对今年即将付印650万张的月饼券样本进行检查。

    上海市工商局表示,将巩固成效,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的回访检查,始终保持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努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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