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信用系统须记录食品安全事故

2012/9/28 7:34:22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万静为了规范餐饮企业服务市场消费秩序,商务部今天对外公布了《餐饮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餐饮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存在恶意拖欠和逃避银行债务、逃骗偷税、重大商业欺诈、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应记录在其信用建设系统中。《办法》还加强了餐饮企业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