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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2012/10/30 14:23:32 来源:中国甘肃网

    10月26日,省农牧厅副厅长姜良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为遏制天然草原持续退化趋势,我省已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姜良介绍,甘肃是我国草原资源大省,拥有天然草原2.68亿亩,草原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9.4%,是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长期以来,甘肃省草原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草原超载过牧现象非常严重,全省平均超载率达到30%,致使90%以上的天然草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沙化和荒漠化。草畜矛盾十分突出,实行草畜平衡管理势在必行。姜良说,草原恢复的核心就是减畜。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遏制甘肃草原持续退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核心内容。

  记者了解到, 2011年实施的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确定我省草畜平衡面积为1.41亿亩,也就是说,占全省天然草原52.6%的面积要作为草畜平衡区长期实行草畜平衡管理。因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实施草畜平衡的区域及划定主体,即本省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均应实行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区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另外,《办法》还规定了通过核定草原载畜量,明确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的牲畜饲养量并进行适当的减畜等办法以确保草畜平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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