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北京东城区要求商家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示

2012/11/10 9:00:10 来源:法制晚报

    作为首都文明办倡导的"诚信做食品"活动的重要举措,目前东城区要求对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及处置情况,商家须在销售区域向消费者公示。

    建立进货台账、严把菜品质量关、杜绝地沟油、确保消费者用上清洁无污染餐具……上午,东城区介绍了鲜鱼口美食街内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诚信做食品"情况。目前,东城区已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九项管理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流通经营者已试行承诺制,对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度进行处置。同时,商家须在销售区域进行公示,告知消费者。

    此外,食品流通经营者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并做装箱包装处理,严禁与合格食品混放。(记者 李洁)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