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山东济宁多数食品企业对标“过敏源”持观望态度

2012/11/19 16:30:48 来源:齐鲁晚报

  今年4月份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建议食品企业将容易导致消费者过敏的食物标注出来。在山东省济宁市的超市里,许多食品在包装上已经标注出了“过敏源”,但有些标注得不规范,还有不少食品没有标注。

  据了解,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蛋类、花生、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并且建议生产厂家,如果用作配料或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应加以提示。

  有些品牌的饼干包装上已经标注出了“过敏源”。一款真巧笑脸饼干的包装上标注了过敏源信息:含有小麦,同时也将“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花生、芝麻及蛋、乳制品的产品”写在配料的最后一栏。虽然一些食品的包装上标出了“过敏源”,但是表达比较含糊。比如在一款饼干的配料一栏,写着“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坚果及其制品”,并不说明这是过敏物质。而且,几种儿童饼干包装上也没有对过敏源做出提示。

  “因为在包装上提示过敏源不是强制食品企业执行,不少企业不重视,只有一些品牌意识较强的企业会按要求标注。”山东省济宁市质监局食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济宁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已经标注,如山东泗水巨峰食品有限公司等。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